泉州市发布新冠肺炎分级分类诊疗工作相关通知

时间:2022-12-23 20:31:07 作者:佚名

  12月11日,泉州市发布了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分级分类诊疗工作相关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无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的患者进入。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可通过预约诊疗平台、现场出示等多种形式,查看就诊患者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不得以无核酸证明为由拒诊,应在抗原和核酸采样后立即引导至门诊相对独立区域(缓冲区)开展诊疗。

  门诊区域要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医疗机构急诊要设置缓冲诊疗区,对于急诊就诊患者不得以没有48小时核酸结果为由影响救治,有48小时核酸结果的直接进入急诊诊疗区域,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在急诊缓冲区域接诊,参与救治医务人员做好个人标准防护。

  非定点医疗机构要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院区、楼栋、病区或病室)、缓冲病房、隔离病房、隔离分娩间等,包括血透、手术、放疗、化疗等重点区域,及时收治不宜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的阳性感染者,医护人员相对固定。

  通知还要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健康状况管理,佩戴医用防护口罩,鼓励选用N95口罩。住院及陪护需提供24小时核酸证明,入院后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者核酸检测,适时对患有新冠肺炎重症指征的病人进行检测。住院患者仍然严格执行不探视的规定。(龚翠玲 张沼婢)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zdt/bmdt/202212/t20221213_60779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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