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本市新增感染者处于快速增长期。为主动应对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石景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新十条)作为开展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卫健部门各项会议和通知精神,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在继续做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的同时,加大了依法开展医疗救治的督导工作。
一是在确保依法执业的基础上,更加关注群众需求。严格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诊室)应开尽开,做好预检分诊、发热筛查、分区就诊以及优化就诊流程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满足辖区群众就近就医需求,尽量减少群众排队等待时间,不得无故拒诊。
二是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更加精准分类诊疗。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按要求对肿瘤、血液透析、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患者重点安排,普通患者有序就诊;加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接诊流程检查,根据疫情形势、病情轻重、缓急程度等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切实做好转诊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有效缓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压力。
三是在确保依法救治的基础上,更加强调规范用药。严格落实层级医疗救治,进一步做好医疗和药物储备,规范门、急诊和住院患者的合理用药,在确保诊疗效果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下一步,石景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将高度关注疫情发展态势,持续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确保维护辖区百姓正常就医诊疗秩序,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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