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化妆品美丽消费“百千万”示范工程提升行动,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市场和营商环境,长兴县局创新“123”工作法扎实推进化妆品 “百千万”示范工程提升工作。今年以来,共创建提升化妆品示范单位15家,示范商场3家、示范街1条。
一是谋篇布局,上下联动“一盘棋”。根据省市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长兴实际,制定下发《2022年长兴县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对化妆品“百千万”工程和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等监管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科、所、综合执法队联动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牵头召开部署工作推进会,详细解读“百千万”创建标准,明确基层所工作职责,将创建任务责任到人,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化妆品行业治理水平。基层所结合实地走访,筛选出28家基础条件好、配合度高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作为创建提升对象,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二是精准把握,统筹兼顾“两层面”。开展“提能强基”药械化业务培训,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基层所32名监管干部就《浙江省化妆品美丽消费“百千万”示范工程提升行动建设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创建标准解读”专题培训,进一步统一标准和尺度,重申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另外,对化妆品示范商场管理人员、示范经营单位质量负责人开展培训,围绕台账建设、索证索票等重点要求,逐条讲解建设标准各项评分细则,通过树立标杆、现场观摩等方式,提高参创单位创建意识,全面规范做好迎检工作。
三是聚焦发力,常态推进“三关键”。对照建设标准要求,把握产品合法性、渠道与来源、放心消费“三关键”,着力提升参创单位质量管理能力。重产品合法性,参创单位全员安装“化妆品监管”APP,对所有在售在用化妆品逐一核查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确保产品合法性100%;重渠道与来源,规范指导参创单位建立进货验收、索票索证台账,将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执行到位;重放心消费,统一设立公示牌,对“化妆品监管”APP二维码、不良反应申报二维码、消费提示、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提高群众参与度,通过社会共治营造化妆品放心消费市场。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210余家次,整改问题2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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