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台州市局紧密围绕省局“智治、法治、自治、共治‘四治融合’监管模式”,全方位、立体化提升化妆品生产协同监管成效,逐步形成高效集成、精密智控的“美妆”新生态。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监管人员8037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8家次,经营企业5142余家,现场整改问题991个,查处相关案件133起,化妆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一是坚持数字赋能,打造“智治”内核。以“浙江省化妆品网络监测中心”落户台州为契机,深化“网销监管”应用,完成监测归集化妆品数据12.34万条,确认发货地或主体信息的客体商品超2万条次,发现涉嫌违法信息998余条次。迭代升级“数字辨妆”,已注册开通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178家,查验入库商品3.5万余件,监管端和消费端在“浙里办”上线,云共享平台访问量突破8000余次。大力推广“黑匣子”应用,已有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接入“黑匣子”。
二是坚持严字当头,构建“法治”体系。主动承接新增备案事项,6月1日以来共受理普通化妆品备案1106个,通过870个,责令整改236个,通过率为78.66%,初审意见与省中心确认意见一致率在95%以上。严格新开办审查,完成新增化妆品生产许可2家、变更2家、注销2家(换证以来累计注销15家)。实行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在省局级飞检6家基础上,市级飞检10家,另组织备案人(无生产企业)飞检1家,对飞检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县市区检查确认后再报告市局形成闭环。
三是坚持长效常治,激活“自治”因子。全面实施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自查和停复产报告主体责任。以“百千万”示范创建单位为基础,试点推进经营领域分级分类和信用监管,注重培精育强,超额完成创建目标,累计建成3条示范街、33个示范商场、165家示范单位。畅通助企帮扶渠道,实施分类施教,组织线下集中培训1次,线上培训3次,受训250余人员,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探索开展“全周期”监管,结合抽检报告进行隐患倒查,联合稽查检查生产企业2次,立案1起。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搭建“共治”平台。进一步健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强化哨点医院技术支撑作用,共收集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731例,完成率为110.3%,其中来自医院的报告占比74.7%,报告质量平均得分102.71分。以药品安全科普先锋志愿服务队为依托,组建化妆品小分队,积极参与化妆品安全使用科普宣传;部署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周线上有奖竞答活动,有效激发公众参与化妆品知识的学习热情,参与人数高达3.5万余人。积极筹建筹建药学会化妆品分会和“美妆e谷”化妆品创业园,为美妆行业的高水平发展提供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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