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0 日至11 日,省药监局一级巡视员邵元昌率省局专项督导组一行赴宁波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第二轮督导工作。督导组一行先后检查调研宁波市部分零售药店、药品生产企业,并听取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宁波市局和鄞州区相关领导陪同。
督导组一行对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王隘连锁店、宁波彩虹大药房有限公司甬港连锁店、宁波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甬港北路店等零售药店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要求测温、扫码、查看顾客行程码,“五大类”药品销售是否实名登记及上报,药店经营场所是否消毒、员工是否测温登记等工作。实地调研了宁波市“民生药师服务”站,现场体验全省首个零售药店药品安全集成画像系统即“药安码”二维码,详细了解服务、登记情况。
督导组一行现场检查了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实地走访了调研公司新研发生产基地,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因原料用量控制导致部分产品产量增长后继乏力、产品一致性评价工作开展存在困难、药品上市后变更快速沟通机制等问题,现场从政策层面和技术角度为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力帮扶企业纾困。
在座谈会上,督导组一行先后听取宁波市局、鄞州区局今年以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汇报。邵元昌充分肯定宁波市局及鄞州区局今年以来工作,他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二要持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将药品专项整治与疫情防控、除险保安等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做到有案必查;三要坚持整治、规范、发展相结合,推动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四要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动药品监管体系、药品监管能力持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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