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加强《办法》宣贯,帮助药品监管人员理解并掌握监管流程及重点,建设良好的药品网络销售营商环境,省药品监管局于11月30日上午组织全省药品监管人员和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线上培训。
本次培训围绕《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及典型案例分享;对药品经营企业填报、监管部门查询等系统操作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培训后,省药品零售行业商会代表零售企业作出药品网络销售承诺。通过本次线上培训不仅加深了对《办法》的深刻理解,也对以后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及监管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办法》的宣贯力度,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持续合规经营,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各市(州)、县(市、区)市药品监管人员、省药品零售行业商会相关人员、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共50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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