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与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等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部门共同签订《长江三角洲区域药品监管部门协同加强数字药监建设机制备忘录》《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部门协同加强推进中药饮片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备忘录》两项重要备忘录,力争在2022年底将“四省一市”数据中心的数据全面打通。
我省还牵头起草了《长三角地区药品生产监管数据采集和交换标准》,建立了长三角地区电子数据共享复用机制,有效推动药品审评审批、生产监管、信用管理等电子数据的共享复用。同时,中药饮片备忘录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实现重点饮片品种来源可溯、去向可追、信息可查、责任可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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