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强台风级)于舟山普陀沿海登陆。为降低极端天气对辖区企业影响,舟山市局积极服务企业,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措施,实现台风期间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零损失。
一是提前部署,做好事前防范。自市防指挥部启动Ⅲ级台风应急响应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落实防汛防台巡查值班安排,并通过信息群发、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形式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措施。市局领导带队对4 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检查,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生产场地和设备保护要求,做好防台防汛应急措施,将生产资料储存于安全场所,同时对检查发现的破损库房进行紧急修缮。
二是政企同心,全面值班防守。事先准备得更充分,企业损失就更少,14日值班巡查人员在风雨中排查安全隐患,细化实化各项措施,直至下午16时台风登陆前,全面撤回至安全地带。企业加强防汛防台物资储备,拆除药品装卸遮阳棚,加固门窗,堆放防洪袋,抬高库存药品,疏通排水设施,仓库24小时值守。
三是强化检查,深化灾后监管。台风警报解除后,市场监管部门立刻部署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颗粒剂、胶囊剂等对湿度不稳定药品等重点品种加强抽查,杜绝被雨水浸泡、变质的药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同时要求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查看店内药品外观、质量是否稳定。市局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4家企业均已正常生产,设施设备、库存药品等均未受影响。截至目前,未发现有企业遭受台风损失,未发现被雨水浸泡、变质的药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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