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精神,9月7日,河北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6号),同步整合规范了《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从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水平、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强化跨省异地就医资金管理、提升医保信息化标准化支撑力度及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基金监管等六个方面优化了相关政策,确保我省参保人员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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