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至4日,宁波市药品检验所接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委派的评审专家组进行实验室复评、扩项、变更的远程评审。评审组根据《实验室认可远程评审工作指导书》要求,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对药检所环境设施、人员能力、仪器设备、检测能力、文档资料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查评审,一致认定:宁波市药品检验所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活动能满足实验室认可的各项要求,同意推荐本次申报的药品领域共171个项目/参数,其中新增项目(含方法)59个。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于2016年首次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药品领域项目/参数为94个,2018年、2020年相继通过了扩项复评审至107项,今年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项目参数扩容至171项。本次国家实验室认可的顺利通过,标志着药检所的检验检测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又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也将为本辖区药品的安全有效和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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