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窗口,也是疫情防控的前沿阵地。海宁市局依托多重数字化手段,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实施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全力保障药店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浙里药店”管好自身防疫。全面落地“浙里药店”应用,自今年2月起,海宁市辖区内正常营业的354家零售药店实现全部接入。通过该应用,由药店每日将在岗人员健康状况、健康码信息以及营业场所消毒情况完成上报,每日上报率达100%。建立“哨点”监测小队,定期巡查疫情防控数据上报质量,对上报制度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迟报、不报、弄虚作假等行为“零容忍”,督促完成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置。
二是“视频监控”守住场所小门。由监测小队通过不定期巡查零售药店店堂内部“视频监控”画面,及时掌握药店疫情防控“守小门”、店内人员口罩佩戴、环境消毒等要求落实情况,发现“守小门”不严的问题,即时联系药店当场整改。不定期组织“现场巡查”,“线上+线下”全方位督促药店履行防疫职责,为疫情防控守牢“第一道”筛查关。
三是“警戒系统”反馈异常信息。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登记要求,第一时间上传“红黄码”“身体状况异常”等信息,监管人员对于登记的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后在监管端完善信息。在疫情防控需要对“四类”药品实名销售期间,药店通过“监测警戒系统”对购药人进行实名登记。深化信息共享机制,与属地防控办、卫健等部门进行实名登记信息数据共享,为防疫监测提供精准数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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