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喜讯连连。2022年7月7日和8月16日,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接连收到国家药监局批件,两个品种分别视同通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为2022S00682),该公司生产的左氧氟沙星滴眼液(规格为0.488%(5ml:24.4mg)(按C18H20FN3O4计))以化学药品4类通过药品注册,为视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2022B03521),该公司生产的美洛昔康片(规格为7.5mg/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自治区药监局近年来持续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助推我区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年7月,结合国家政策和企业实际,我局联合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补助办法》,进一步整合了奖补范围,优化了奖补程序,有效调动了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积极性,激发了企业的研发热情。
截至目前,我区已有4个品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还有2家企业的7个品种已完成申报,等待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的评审。
9月17日下午,西安市委政策研究室副...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专业化...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传染病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