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合肥市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宣传教育,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集中打击一批医疗机构门诊部和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
一是扩大宣传面。市县两级根据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例,以案说法,集中或在检查中给基层医疗机构解读新修订《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药械安全知识水平,提升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依法依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
二是加强执行检查。在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将医美机构、门诊部和诊所列为重点检查单位,重点检查药械来源和使用是否合法合规,药械有效期管控是否严格,对手术室、输液室、采血室、检验室、处置室和抢救车等场所设备中药械管理进行严查,防止这些使用场所存放和使用过期药械,确保患者用药用械安全。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合肥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已对598家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进行检查,其中责令限期整改124家,对33家医疗机构在药房、仓库、诊疗场所发现过期药械、违法购进中药饮片、诊所之间违规调剂药械、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等违反办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有力打击了医疗机构中药械违法违规使用行为。
四是注重能力提升。结合监管重点、关键环节,科学制定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检查记录,详细指导监管人员开展对医疗机构药械保管设施设备、采购管理、库存管理和医院制剂的调剂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中,市县所执法人员联动,以检带训,在对检查记录的不断熟悉中、在参与对案件的查处中,确保市场监管新进人员监管知识和执法能力快速提升。
五是强化风险防控。市县区加强会商研判,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检查出的医疗机构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通报同级卫健部门。针对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药械管理法律意识淡漠,药品购进验收、储存管理和近效期、不合格药械管控制度不健全等风险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各种方式持续推进教育培训,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械质量管控制度,并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药械;涉及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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