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方案》解读

时间:2021-04-16 14:25:09 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发〔2020〕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布局,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拓展人才服务领域,为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了《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方案》。

  《方案》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途径、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三个方面,提出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完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全面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改革、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实施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实施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项目、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特色人才培养项目、统筹推进其他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中医药人才供需平衡机制、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改革中医药人才流动资源配置机制等十二条具体举措,并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全面推动全省中医药人才高质量发展,服务建设中医药强省。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方案》的通知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