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奉化区局统筹推进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在压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同时开展帮扶指导,激发零售药店活力。目前,已计出动执法人员376人次,检查并指导零售药店193家,发现问题药店1家,已责令整改。
一是因地制宜,狙击疫情。第一时间发布公告,根据药店自身实际,自主自愿原则,要求186家零售药店自8月8日8点起做好下架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药品。对自愿设置核酸检测点的7家零售药店,要求对购买四大类药品的顾客进行现场核酸采样,再行销售。对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相关症状人员禁止销售任何药品。
二是沟通交流,共筑防线。对全区域的零售药店实施交叉专项督查,全力督促药店守好“小门”,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扫场所码,查看行程卡,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疫防控相关要求。同时,为有需要的零售药店负责人提供税费减免、信贷优惠的信息,帮助药店回血回暖。
三是数字监控,减轻打扰。将辖区内所有药店工作从业人员纳入重点人员核酸监测平台,实行两天一次核酸监测,通过点对点短信方式提醒,尽可能减少对零售药店人员的打扰。利用“浙里办”手机端通过“浙里药店”应用做好每日将在岗人员体温测量、查看健康码以及营业场所消毒情况上报,严格落实自身疫情防控措施情况每日上报制度。充分利用全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检测警戒系统数据,根据上报名单逐一核实、排查,一旦发现药店违反防疫防控政策违规销售下架药品,予以停业整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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