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明确制定趁鲜切制药材品种目录、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产地加工企业条件、中药材种植环节要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购进鲜切药材要求、产地加工企业所在地的市县政府和药品监管部门职责等方面重点内容。
江西省药监局相关人员指出,指导意见的印发与实施,将有效解决中药材加工过程中因“二次浸润”后切制造成的有效成分流失和损耗增大等问题。把中药材种植和产地加工过程纳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管理中药饮片加工从生产企业前移至田间地头,不仅能有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还将进一步提升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控制水平,提高江西道地中药材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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