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琼药监化[2022]4号)和“护航行动”工作要求,白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4日起在白沙县辖区内开展国家化妆品抽检工作。
截至2022年7月21日,抽检儿童类、染发类、祛斑美白类、彩妆类、普通护肤类、防晒类、祛痘类、面膜类、洗发护发类、牙膏等共计22批化妆品。提前完成了我县2022年国家化妆品抽检工作。
在开展国家化妆品抽检的同时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护航行动”,在抽检及检查过程中发现有4家经营使用单位未建立购货登记台账和完整记录,白沙县市场局执法人员已当场要求限期整改;立案查处1家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
下一步,白沙县市场局将持续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护航行动”,加强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同时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控风险隐患,规范我县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供稿:白沙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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