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医保费用缓缴政策。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费用,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不收滞纳金,缓解企业缴费压力。二是落实药品货款医保代结算。全面优化药械采购与货款结算协同机制,督促指导各公立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并及时结算,有效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今年来漳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械货款结算率达到99.16%。三是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套餐服务。联合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开通涉及企业开办、招用员工、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一件事”套餐服务7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漳州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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