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整住院起付线。7月1日起,龙岩市参保职工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起付线由300元调整为100元;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600元调整为300元;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800元调整为700元。二是提升医保报销比例。龙岩市参保职工在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病种收付费结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由80%提高至83%,退休职工由85%提高至88%;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病种收付费结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由70%提高至73%,退休职工由75%提高至78%。三是优化现行就医规定。取消龙岩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外就医个人自付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的规定。
(龙岩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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