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2日,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下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48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2022年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标准。
《通知》规定,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统计数据计算,确定2022年全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548元,上限为17742元。《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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