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业健康检查实施备案管理

时间:2020-03-04 18:09:28 作者: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备案。

  《办法》规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备案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技术服务活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宁夏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管实行属地管理,由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在此基础上,由宁夏卫生健康委对本区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查,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对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特约记者罗政锋)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