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万菁报道:2021年,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狠抓化妆品案件查办,筑牢化妆品安全防线,成功查处了“4·25”生产经营假冒化妆品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全年共查办“两品一械”案件3738件,同比增长11.1%。其中,化妆品案件773件,同比增长162.9%,实现全省化妆品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该局坚持全省稽查“一盘棋”,制定全省重大案件和线索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全系统对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重点违法信息实行24小时上报,对案件线索进行研判分析,根据具体线索情况,采取系统内发布、集中组织查处等措施。
出台《化妆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强化行刑衔接,联合省公安厅出台加强工作配合意见、办案保障机制等,一旦发现案件线索,由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为重大案件突破奠定了基础。
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强化治理网络销售化妆品违法乱象。
建立化妆品安全风险会商和“直通车”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风险会商会议,确定风险点及风险程度,采取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责令立即整改、发布预警信息等防控措施,做到问题早发现、风险早控制、违规早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重大案件,重点关注案件办理进度、风险防控、信息发布以及案件查处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舆情控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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