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药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就加强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进行部署。
江西省药监局指出,加强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认真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及时掌握当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含网络经营)企业的信息,建立当地经营企业清单,加强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零售药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指导消费者规范使用检测试剂,并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纳入“四类重点监测药品”范围,严格落实信息上报要求。同时,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经营未经注册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同时,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如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向省药监局报告。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加大对第三方平台和网络经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监测力度,并适时组织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企业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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