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积极探索“1+6”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模式

时间:2021-11-17 18:52:11 作者: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1〕443号),将安徽省濉溪县确定为全国8个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之一。

  为推进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安徽省在濉溪县为国家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的基础上,确定泗县、明光市、太湖县、旌德县、金寨县、合肥市蜀山区6个县(市、区)为省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形成安徽“1+6”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模式。并印发安徽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方案,成立专家团队,对各试验区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评估。

  近年来,安徽省始终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健全基层医疗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展现“新形象”。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达到公共卫生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在此基础上实施“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项目,省级年奖补1亿元。二是基层队伍建设实现“新跨越”。印发《安徽省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皖医改〔2021〕5号),完善村医保障政策,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障政策。三是基层服务网络开创“新局面”。消除村卫生室“空白点”,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中医药服务实现乡村全覆盖。四是基层服务能力迈上“新台阶”。积极推动二级医院和特色专科建设、全力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创建,并依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等因素,构建县域急救急诊网络。五是基层信息化赋能展现“新作为”。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辅助诊断“智医助理”、“省级综合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整合资源,高效运行,提供方便、有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下一步,安徽省将以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持续优化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投入保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基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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