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21〕83号)要求,财务处组织有关业务处室对2020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13个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卫生健康发展专项”“人才开发”“综合事务”“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人才引进与培养”“医疗纠纷调解”“国家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海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传染病应急建设”“加强基层新生儿科能力建设”“为全省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干部保健”等)开展了绩效自评,并形成了自评报告。现公开2020年专项资金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原文链接:http://wst.hainan.gov.cn/swjw/zdly/czzj/202107/t20210716_3014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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