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爱卫办、省文明办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09 10:29:30 作者:佚名

  

  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爱卫会、文明委,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2021年4月是第33个爱国卫生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全国爱卫办、中央文明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1〕1号)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海南行动的总体部署,推动各市县将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长期坚持下去,引导群众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社会大防线,省爱卫办、省文明办决定联合在全省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

      二、时间安排

  2021年4月1日至30日。其中,4月9日(周五)上午9:00-12:00,全省各市县同步组织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专题现场活动(不再另行发文)。现场活动要邀请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在海口市设全省活动主会场,由海口市负责承办。省有关单位参加主会场活动。

  三、活动内容

      各市县要认真研究谋划,结合本地实际,以“四个一”行动为重点,精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

      (一)开展一次“文明健康始于心”科普活动。各市县要加大《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力度,引导和督促居民践行文明健康卫生习惯。要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为主要内容,通过线上问答、话题互动和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方式开展一次全方位的主题科普活动,广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要围绕活动主题开发一系列形式新颖、内容活泼的宣传材料和文化产品,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海报、视频、公益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群众对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认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络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式开展宣传科普,为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二)策划一次“低碳环保践于行”群众实践活动。各市县要依托爱国卫生工作网络,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融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和自觉行动中。要以“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健康乐跑”等为主题,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开展一次实践活动,通过体验式活动传播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理念,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一次“绿色家园齐守护”共建活动。各市县要按照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活动和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爱国卫生保障工作要求,广泛动员群众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共建绿色家园。要有针对性地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结合疫情防控中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特别是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小作坊、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清运不及时、病媒生物密度高等问题,查漏洞、补短板,结合本地区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总体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四)开展一场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春季是鼠类繁殖高峰时期,也是蟑螂、蚊蝇开始繁殖的时节。各市县要抢抓有利时机,按照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结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采取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发动群众翻盆倒罐、清除积水、疏通沟渠、杀灭蚊蚴,并大力清除垃圾死角,加强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做到密闭收集、及时清运、日产日清,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要指导和督促农贸市场、餐饮店、食品加工点、建筑工地、废品收购店等重点行业单位和场所规范设置防鼠、防蝇设施以及灭鼠毒饵站。要按照《病媒生物防制综合管理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预防登革热等媒介疾病发生。

  四、活动要求

  (一)各市县爱卫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围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和上述“四个一”行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每周确定一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各项活动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市县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积极参与。各市县文明办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协作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推动有关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各市县要及时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亮点,并报送省爱卫办,省级将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并择优报送全国爱卫办。爱国卫生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市县将活动书面总结、活动图片(要求图像清晰、精度大于1MB,配有简明说明)和视频等材料,于5月6日前以正式文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省爱卫办。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太梵,65388056;

  邮箱:bgs_sagwsydwyh.@hainan.gov.cn。

  

  

  

  海南省爱卫办

  海南省文明办

  2021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爱卫办、文明办,省疾控中心、省健康宣教中心、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wst.hainan.gov.cn/swjw/zdly/agws/202106/t20210608_2991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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