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医疗保障
海南全职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纳入省保健委医疗保健服务对象范围,按照大师级人才每人每年2万元、杰出人才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享受由政府提供的相应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待遇,其配偶及直系亲属还可以享受在全省三级医院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领军人才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的同时,还享受年度健康体检等服务;
拔尖以上人才将享受政府统一购买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
柔性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也可以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相关稿件转发《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 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智慧助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四爱”活动 携手共建 清洁家园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征求《关于规范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南省提升骨科、内分泌科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st.hainan.gov.cn/swjw/rdzt/zmgzcyz/rczc/202103/t20210329_2955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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