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政策解读

时间:2022-04-09 08:48:37 作者:佚名

  

  

  《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促进公共场所行政审批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7号)要求,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过程

  2019年7月,为推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工作在我省全面落实落地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起草《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8月,经征求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卫生计生局、省卫生计生监督总队、委机关各处室意见,形成《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2稿)》。通过委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召开委专题会议讨论,形成《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3稿)》。经我委2019年第二十二次委务会讨论通过,形成《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4稿)》。2020年1月,在委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2月,按照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形成《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审定稿)》。

  三、主要内容

  此件内容共十条,主要集中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程序、监督检查结果处理等方面。

  


原文链接:http://wst.hainan.gov.cn/swjw/jdhy/zcjd/zxjd/202002/t20200218_2749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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