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举办党史学习教育暨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2-04-09 09:22:19 作者:佚名

  

  委机关各处(室、局),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自治区计生协办公室,委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不断推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提质量、上台阶、出成效,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有力保证。经研究,决定举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史学习教育暨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3月17日-19日。16日下午报到,20日上午离会。

  二、培训地点

  自治区党委党校多功能厅(广西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

  三、培训对象

  (一)委机关、自治区中医药局机关、自治区计生协机关、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四级调研员及以上党员、干部。

  (二)委直属、中医药局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非驻邕单位安排1名领导在单位值班)。

  四、培训内容

  (一)中国共产党100年奋斗历程;

  (二)中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

  (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艰辛探索;

  (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谋划好广西国民健康“十四五”规划;

  (六)实地教学。

  五、其他事项

  (一)请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规定做好参训和自我健康管理。

  (二)请各处室、各单位于3月15日下午17:00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送至委机关党委陈柳君OA邮箱。

  (三)请委机关、中医药局机关、计生协机关及驻邕单位学员于3月17日上午8:15分前到自治区党委党校多功能厅报到。非驻邕单位学员持会议通知于3月16日下午到自治区党委党校总服务台报到。自治区党委党校规定学员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请学员绿色出行。若开车前往,请按自治区党委党校保安指挥停在学校南门生态停车场(荔滨大道边上)。

  (四)学员培训费、食宿费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承担,非驻邕单位学员往返交通、差旅等费用由派员单位负责。

  (五)请宣传处做好宣传报道,委机关服务中心做好会务保障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陈柳君,0771-2809186。

  

  附件:1.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史学习教育暨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报名表

        2.自治区党委党校平面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rsxx/rsgl_49613/t110678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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