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于今年10月起实施,为进一步推进该示范文本在行业内广泛推广使用,减少学员与驾培机构签约矛盾和消费纠纷,规范驾培市场秩序,发展服务消费,促进和谐消费。12月24日,省消保委联合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道路运输协会召开了河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座谈会。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介绍了示范文本修订的原因和背景,省道路运输协会就合同示范文本涉及驾培的14项内容进行了解读,包括合同有效期、培训内容、培训学时、培训费用及服务方式、培训预约、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对重点修订条款进行了解读,消费者代表围绕自觉使用示范文本,维护自身权益作了发言,燕赵驾校、东方时尚驾校等6 家驾驶员培训机构就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作了表态发言。
通过座谈,进一步深化了驾培机构对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的认识,增强了驾培机构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了服务新发展格局,大力发展服务消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促进和谐消费的意识,在全省驾培行业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下一步省消保委将对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作用及效果等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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