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拟入库单位名单公示的公告》,广西药用植物园(以下简称“药园”)成功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名单。全国共30家单位入选,其中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6家,药园是广西唯一一家入选名单的自治区级中医药科研机构。
据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创新发展的意见》及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工程项目,将依托中医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建设30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16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培育单位。
药园拥有高水平的科研人才队伍和实验平台,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后续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其中,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广西高层次人才B类人才2人、D类人才1人,自治区八桂学者2人、八桂青年学者1人,自治区优秀专家2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4人,并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引进各类高层次专业人才,形成了以150多名硕士、博士为主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自治区级平台4个,自治区卫健委重点实验室2个以及广西中医药重点学科3个。
此次入选,既是对药园过往成绩的肯定,也是对药园未来发展的激励。平台获批后,药园将认真贯彻《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内容及要求,充分发挥药园特色优势,通过建设高水平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服务能力,为中医药传承和创新注入活力,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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