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37号建议的答复
张媛媛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0-3岁婴幼儿照护纳入“十四五规划”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福祉,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托育服务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每千人拥有婴幼儿托位数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之一,为推进托育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我委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大力发展托育服务体系。2020年,经省政府同意,我委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卫发〔2020〕6号),完善了配套政策措施。同时,积极推进普惠托育中央投资项目建设,2020年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37亿元,直接新增托位13710个。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机构的指导和监管,积极营造良好的托育服务发展环境。目前,全省已有205家相关机构通过备案,机构数量位居全国第三位。
您提出,将0-3岁婴幼儿照护纳入“十四五”规划。《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已明确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同时,将每千人拥有婴幼儿托位数列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提出到2025年达到每千人拥有4.5个托位。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全国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省委深改委也将普惠养老托育体系建设纳入《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要点》。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重视支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切实增强政策保障能力,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完善土地使用、财政补贴、投资融资、税费减免、人才培养等支持机制。二是深化医育结合,把托育机构卫生健康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妇幼保健、疾控、卫生监督等机构日常工作中,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是加大对幼儿托育服务机构规划编制实施的监管力度。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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