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市监办函〔2021〕1471号)精神,近日,经中国消费者协会初审同意,拟将海口市消费者协会和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林燕同志作为全国消协组织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进行表彰,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反映。
公示期:11月22日至11月26日,为期5天。
电 话:0898-65201852 66767702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7号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405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2021年11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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