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青阳路办公区供暖站房部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4-09 00:13:34 作者:佚名

  

  本招标项目为省卫生健康委青阳路办公区供暖站房部分改造工程,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卫生健康委青阳路办公区供暖站房部分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合肥市青阳路329号省卫健委联合办公区

  3、项目概况:详见附件《改造项目分项清单》

  4、项目代理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机关服务中心

  二、投标资格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的公司,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承建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三、踏勘现场

  1、请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材料及施工要求清单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有关资料。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依据工程量进行合理的报价,投标截止日期11月16日。

  2、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中标人对本工程提供不少于1年的质量保证,并对质量保证期的服务作出具体承诺。

  3、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招标人要求的正品,且所有产品符合有关环保及防火质量标准。

  4、工期:20个工作日内竣工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如遇特殊天气原因导致无法施工则工期顺延)

  5、报价要求:

  5.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5.2 投标人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将其完成招标文件要求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填入工程施工报价之中,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应为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工作全部费用的偿付。

  5.3 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全款支付。

  6、投标书制作

  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内容包括:

  6.1 投标人资质证书(含企业法人证书、组织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2 投标人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6.3 报价表、工期承诺。

  6.4 施工组织设计。

  7、废标

  如有政策性因素导致中标结果不能履行或发现有投标人围标行为,招标方有权废标,不需作出任何赔偿。

  五、施工要求

  1、所有投标人不得挂靠,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人的报价或合同价增加或减少工程量。

  3、施工单位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管理和协调,必须充分考虑到安全、卫生、环保、文明施工等内容,施工现场要达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中标施工单位负责。

  4、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7日15:00。开标地点:省卫生健康委414会议室

  联系人:张杰电话:62998583

  七、评标办法

  投标公司超过三家(含三家),开标时自行携带标书正、副本于开标日下午14:50分送交省卫生健康委414会议室,根据招标方提供分项清单及技术参数,完全响应项目需求的以最低价中标。

  八、验收

  竣工验收:施工完毕后,中标人必须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准备相关资料,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供暖站房改造项目分项清单.xlsx

                                                         2021年1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jw.ah.gov.cn/public/7001/55987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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