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就近便捷托育服务。
7月份,对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目前全省有32家托育机构完成备案(其中盈利性托育机构17家,非营利性托育机构14家,事业性托育机构1家);8月份,赴蚌埠市实地调研托育机构开展情况,深入基层,掌握托育机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及托育机构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9月份,召开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加快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开展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督查,以母婴设施建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等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2.深化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合作打造长三角健康养老基地。
7月份,对长三角地区在我省兴办投资健康养老机构进行摸底。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调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第四批安徽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通知。8月份:对安庆市、马鞍山市医养结合创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9月份:对亳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鼓励长三角地区在我省兴办投资的医养结合机构积极参与第四批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
3.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推进医养资源整合和统一信息平台建设。
8月份,对安庆市、马鞍山市、六安市医养结合创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在全省建档立卡失能贫困老年人照护工作培训班上作进一步部署。平台正式投入使用。9月份,对安庆市、马鞍山市、六安市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在全省建档立卡失能贫困老年人照护工作培训班上作进一步部署。2.开发贫困老人失能评估信息核查模块和专项工作APP,完成全省110万贫困老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4.加强常见病、罕见病防治。
7月份,举办2020年安徽省农村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项目区域技术培训班。8月份,组织开展中国消化道早癌医师共同成长计划安徽安庆区域线上培训班;指导县区规范开展农村上消化道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工作;印发《安徽省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活动通知》。9月份,指导县区规范开展农村上消化道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工作;组织开展落实好《安徽省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活动通知》。组织开展“全国爱牙日”宣传活动,举办脑卒中筛查干预、伤害监测干预培训班。为全面了解各级医疗机构对现行传染病诊断标准掌握情况和重点传染病的诊断准确率,根据《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2017年版》、《安徽省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2017年版)》的要求,组织开展全省传染病诊断率、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的现场调查工作。
5.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智医助理”覆盖所有基层医疗机构。
7月份,继续指导今年50个项目县开展智医助理建设,合理用药本地化改造已在50个县区上线。8月份,有18个县区初步完成系统部署;21个县区进入项目建设阶段,正开展系统建设部署和对接联调;11个县区正在开展网络环境改造和招标采购,合理用药本地化改造已在51个县区上线。9月份:已有50个县区已全部完成招标,进入项目建设阶段,合理用药本地化改造已在53个县区上线。
6.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开展改革试点。
7月份,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0〕382号),新增5家省级试点医院,组织开展试点医院总结自评工作。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补助经费已下发到各地。8月份,45家试点医院已全部完成2019年总结自评工作,提交自评报告和有关支撑材料。9月份:汇总收集2019年45家试点医院总结自评材料,进行初步整理分析,挖掘亮点和不足。月底召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推进会,听取试点建设成果和困难,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内容。
7.创新村医使用、管理机制和政策,多措施、多渠道招聘引进村医,探索以县(区)为主体村医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稳定发展村医队伍,动态消除村医“空白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7月,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对加快推进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8月份,启动在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能扎根基层服务的乡村医生。目前,考生与各县(市、区)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并确认录取。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若干意见》(皖办发〔2020〕17号)精神,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0〕265号),部署各地排查基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灾受损情况,要求各地对照“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快恢复重建,确保10月底前全面恢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9月份:组织实施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皖卫基层秘〔2020〕224号)、《关于建立激励机制推进智医助理规范应用的通知》(皖卫基层秘〔2020〕203号),督促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补助经费。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专科医学生培训项目,加强基层骨干医师和乡村医生培训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智医助理”等信息化技术培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印发《2020年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皖卫基层秘〔2020〕125号),持续做好113名“百医驻村”医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百医驻村医生开展“以师带徒”活动,做好113名村医接续工作,建立常态化排查和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新的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实行动态清零。
8.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健全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付机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全覆盖,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扩大到10个市。
7月份,2020年我省新增24个试点县(市),组建47个紧密型医共体,严格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建设路径,认真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总结阜阳市、亳州市、濉溪县、霍山县等地医共体建设工作经验,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开展2019年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第三方评估。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新增的7个市中,合肥、淮北、滁州、阜阳已出台实施方案,宿州、安庆、宣城已完成方案制定。8月份,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第五调研组到濉溪县、蒙城县调研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调研芜湖二院医联体(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与涡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9月份,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对我省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第三方评估实地调研工作,召开天长、来安、霍山片区座谈会,实地考察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强县域千县行”全国片区交流会暨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大会在我省天长市召开。参加2020全国深化医改经验推广会暨中国卫生发展高峰会议,安徽省“两包三单六贯通”统领县域综合医改举措获选2019年度“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在阜南县组织召开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片区经验交流会,全国6个省和省内多个县(市)参加,阜南县作经验交流发言。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邀请,濉溪县分别赴广西和遵义片区交流会,分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经验。组织参加全国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和社区医院建设视频会议,61个建设县(市)共1600人在线学习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
9.支持建立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推进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支持亳州“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
7月份,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加快传承创新工程项目、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和补短板工作等重点任务的推进力度;协调落实项目前期建设条件,继续督促推进4个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加快建设。8月份,调研亳州现代中药产业发展情况,筹备2020年国际(亳州)中医药博览会暨第36届全国(亳州)中药材交易会和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发展高峰论坛。市、县级继续组织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在贫困县乡村推广“十病十方”运用。9月份,开展省针灸医院传承创新项目设计评审,持续推进省中医院、芜湖市中医院传承创新项目加快建设。成功举办2020年国际(亳州)中医药博览会暨第36届全国(亳州)中药材交易会和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发展高峰论坛,推动提升现代中药产业发展的外向度和集聚度。在贫困县乡村推广“十病十方”运用。
10.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落实举措。
7月22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的通知(皖发〔2020〕11号)。8月份,讨论全省中医药大会方案等事宜。9月份,召开多次专题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拟制专项行动部门分工方案,征求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意见。
11.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
7月份,完成消除1个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和2个潜在村医“空白点”任务。根据各地摸底排查情况报告,建立了全省未达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类建设台帐,督促各市定期组织对县市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政策衔接、资金保障、建设进度、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和突出问题,跟踪调度,督促整改,每月报告工作进展。8月份,加大对部分市督促指导,33个未达标卫生院已有19所完成了标准化建设,109个未达标村卫生室已有48个达到标准化建设。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0〕265号),部署各地排查基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灾受损情况,要求各地对照“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快恢复重建,确保按时全面恢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9月份,进一步加强未达标村卫生室重点地区的调度指导和督促督办。
12.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7月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通知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全省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地方病防治控制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开展了安徽省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完成《安徽省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若干举措》征求省直部门意见。8月份,完成《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若干意见》与《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初稿,近期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省卫生健康委、省水利厅和省农业农村厅于2020年6~8月组织全省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地方病防治控制机构开展了安徽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上报了评估报告。9月份,省卫生健康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部门组织全省地方病防治机构开展了地方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评估工作,完成评估报告。召开了全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推进会和地方病三年攻坚终期评估材料省级复评会。8月31日至9月10日省血防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奔赴滁州,对今年夏天参加抗洪抢险的官兵进行血吸虫病查病工作。部署开展《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终期评估。继续推进和完善《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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