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省政府重点任务工作要点及年度、季度目标

时间:2022-04-08 22:42:26 作者:佚名

  

  1﹒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倾斜,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行动计划。(牵头处室:科教处,协同处室:规划处、财务处、基层处)

  年度目标任务:2021年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完成国家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定向免费生本科生招生计划,完成省财政补助专科生招生计划300名。依托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以县(区、市)为主体的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行动计划,完成本年度招生计划。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本年度本科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本年度专科定向生招生计划。配合省教育厅确定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招生计划;

  第二季度,会同省直有关厅局下达2021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培养、就业安置工作通知;下达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招生工作通知,配合省教育厅完成招生考试工作;

  第三季度,公布2021年定向免费医学生、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录取人员名单,组织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录取学生签署培养就业协议书;

  第四季度,组织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下一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生、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需求测算。完成对本年度定向免费医学生、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总结。

  2﹒加强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理,完善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合理布局集中处置设施。(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协同处室:基层处、中医药服务处)

  年度目标任务: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规范分类,明确流程,形成院内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管理系统。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规范分类,明确流程,形成院内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管理系统;

  第二季度,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规范分类,明确流程,形成院内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管理系统;

  第三季度,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规范分类,明确流程,形成院内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管理系统;

  第四季度,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规范分类,明确流程,形成院内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管理系统。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年度督查。

  3﹒健全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新增105家普惠托育机构。(牵头处室:人口家庭处)

  年度目标任务:健全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新增105家普惠托育机构。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将托育服务纳入省民生工程,制定实施方案,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第二季度,加强普惠托育机构规划布局,制定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促进托育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第三季度,做好托育服务十四五专项规划有关工作,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发挥好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第四季度,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压实各地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4﹒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牵头处室:疾控处)

  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安徽省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方案》具体举措,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骨干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服务能力和水平。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完成《安徽省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方案》委内任务分解,对全省疾控机构实验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检测质量开展专项评估工作;

  第二季度,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改革,力争将疾控机构实行“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纳入2021年医改要点,加以推进;同时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疾控机构改革精神,及时调整我省疾控机构改革措施;

  第三季度,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监测、处置、流调等专业技术上的短板,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工作,安排部署新冠肺炎病例哨点监测;

  第四季度,结合中央、省财政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推进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强化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和重大疾病防工作中的协同配合。

  5﹒提升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牵头处室:应急办)

  年度目标任务:印发《安徽省增强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旱期监测预警能力实施方案》,以新冠肺炎等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为重点,完善发热、肠道门诊等监测哨点布局;初步建立早期监测预警机制。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印发《安徽省增强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旱期监测预警能力实施方案》,初步建立省级新冠疫情防控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

  第二季度,开展各类重点传染病哨点监测,建立病媒生物、宿主动物、外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省级新冠疫情信息系共享平台功能;

  第三季度,在口岸、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学校、社区等场所设立监测哨点,加强输入性疾病和肠道传染病监测;

  第四季度,开展传染病监测直报系统试点,探索利用智医助理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辅助诊断、可疑症状监测。

  6﹒实施113个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牵头处室:规划处、医政医管处)

  年度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安徽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改造升级平战结合设施等5个方面,提升公共卫生体系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省级及5个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按月调度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项目,积极推进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开工建设;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安徽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季度,采取多种方式,指导各地加快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平战结合设施等项目前期手续,督促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推进省级及5个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

  第三季度,督促相关地方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

  第四季度,对于建设进度滞后的,采取多种方式督促相关地方和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确保中央资金发挥应用作用;提升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

  7﹒加快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区域性传染病救治中心。(牵头处室:规划处、医政医管处)

  年度目标任务:印发《安徽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平战结合,推进省级及5个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着力构建以省及区域性传染病救治中心为支撑、各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为基础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印发《安徽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季度,推进省级及5个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

  第三季度,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

  第四季度,提升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

  8﹒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牵头处室:规划处、医政医管处)

  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加强与国内顶尖医院开展高水平合作共建,发展高水平高质量医院,解决群众就近公平享有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加快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度。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研究制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年度工作计划, 指导完成学科评估;督促省属相关医院加强与输出医院的沟通衔接,进一步细化合作共建相关方案,积极推进合作共建进程。根据国家通知要求,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相关项目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第二季度,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建设, 指导研究制定“十四五”医院学科建设规划;按照国家部署,配合做好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二批试点项目评审,督促相关省属医院做好评审准备工作。根据国家安排,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分解下达国家医疗中心、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相关项目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第三季度,持续推进试点项目建设,督导新院区试点项目建设进度;督促指导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等相关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中央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季度,开展年度总体评估,研究解决合作共建中存在问题,并部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对照国家相关要求,督促指导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等已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项目医院,加快推进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共建。

  9﹒推进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

  年度目标任务:通过省属医院加强与市县医院合作共建,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延伸优质医疗服务,解决群众就近公平享有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研究制订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方案(计划);

  第二季度,有效推进合作共建方案(计划)实施,落实合作共建措施;

  第三季度,持续推进合作共建工作;

  第四季度,开展年度总体评估,研究解决合作共建中存在问题,并部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

  10﹒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牵头处室:基层处)

  年度目标任务:40%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达到标准。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部署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第二季度,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调研摸底;

  第三季度,督导调度标准化建设滞后地区;

  第四季度,总结与评估标准化建设。

  11﹒对农村适龄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牵头处室:妇幼处)

  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扩大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2021年完成51万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完成12.6万35-64岁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逐步提高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农村适龄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工作已纳入2021年省政府民生工程,年初测算各地市2021年筛查目标任务数,并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季度,利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管理培训班;

  第三季度,开展多期项目技术服务培训班,适时调研各地项目开展情况;

  第四季度,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评估指导,对全年检查结果进行质量控制。

  12﹒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牵头处室:规划处)

  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完善“智联网医院”系统功能,加快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和医疗机构用卡环境改造。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调研全省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拟制“智联网医院”系统互联互通接口方案;指导公立医院开展用卡环境改造;

  第二季度,启动智慧医院申报工作;印发“智联网医院”系统互联互通接口方案;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用卡环境改造;

  第三季度,对申报智慧医院的医疗机构开展资料评审;指导试点地区医院开展“智联网医院”系统对接;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用卡环境改造。

  第四季度,申报智慧医院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评估和公示;指导试点地区医院完成“智联网医院”系统对接;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用卡环境改造。

  13﹒实施‘江淮名医’‘徽乡名医’培养工程”。(牵头处室:人事处,协同处室:财务处、基层卫生处、宣传处、中医药发展处)

  年度目标任务:加大不同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在全省新选拔培养100名医术精湛并有较高知名度的“江淮名医”和100名扎根基层乡镇卫生院、百姓认可的“徽乡名医”,搭建更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成长通道,促进卫生健康领域人才素质提高、结构优化。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在总结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整理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和开展卫生医疗人才队伍情况调研评估的基础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定第四届“江淮名医”和第一届“徽乡名医”实施方案的初稿;

  第二季度,会同有关部门正式研究,确定方案印发实施。接受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同时做好服务指导和材料审核工作;

  第三季度,按照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会同有关部门审定评议人选,评议结果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布表彰决定,授予获选人员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第四季度,强化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名医先进事迹;落实各项培养激励措施,加强考核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人才发展政策的叠加效应,打造优良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成长环境。

  14﹒开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牵头处室:中医药发展处、中医药服务处,协同处室:人事处、体改处、规划处、财务处、科教处、宣传处)

  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实施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压实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规划、纳入预算、纳入考核;遴选建设10个省级中医医疗中心,新建30个中医优势专科、省级中医药学术流派工作室、“长三角名中医工作室”;出台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的政策措施。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征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制定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

  第二季度,遴选建设10个省级中医医疗中心,30个中医优势专科、省级中医药学术流派工作室、“长三角名中医工作室”,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季度,会同有关部门调研梳理相关经验做法,制定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的政策措施;调度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年度重点项目;

  第四季度,持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总结年度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情况,开展中医药重点工作年度评估考核。

  15﹒支持亳州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牵头处室:中医药发展处,协同处室:规划处、健康产业处、中医药服务处)

  年度目标任务:支持亳州中药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科技创新,培育中药大品种、大企业,支持亳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对外合作项目,支持亳州市中医院高质量发展。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中药规上企业、重点品种和国际合作项目本底调查,建立和完善“四送一服”健康产业重点项目(企业、机构)联系制度;

  第二季度,会同有关部门扩大中药配方颗粒临床研究和推广运用,支持企业加强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研究和备案工作,指导省中医院与亳州市中医院合作共建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

  第三季度,协助举办2020年国际(亳州)中医药博览会暨第37届全国(亳州)中药材交易会和长三角中医药健康服务高峰论坛,支持亳州中药产业集聚发展;

  第四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亳州“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年度调研督导,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16﹒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牵头处室:规划处)

  年度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设区市省级卫生城市创建达到90%,持续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倡导厉行节约,积极养成文明健康的社会行为习惯。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做好《安徽省爱国卫生运动条例》(修订案)宣贯工作,启动2021年创建省级卫生城镇申报工作;

  第二季度,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的意见》,对申报的省级卫生城镇开展资料评审和病媒评估工作;

  第三季度,对申报的省级卫生城镇开展暗访调研;

  第四季度,对申报的省级卫生城镇开展技术评估和公示工作。

  17﹒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牵头处室:老龄处、老龄办)

  年度目标任务: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在全省创建100个省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并从中择优推荐44个社区申报创建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研究制定创建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创建标准、指标分配、工作流程等,在全省启动部署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并时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创建工作;

  第二季度:适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帮助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严格按照申报、初审、复核、评审、公示等创建工作流程,评选出100个省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并从中择优推荐44个社区申报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第三季度:对评选出的100个省级创建社区予以命名并授牌。加强舆论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扩大社会影响。适时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基层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模式和机制;

  第四季度: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和模式,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扩大创建工作参与度和影响力。同时精心谋划2022年持续推进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安排,形成长效机制。

  18﹒构建“1+5+N”重大疫情分级分层分流医疗救治体系。(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

  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省政府《安徽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和任务,坚持平战结合,推进省级及5个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着力构建以省及区域性传染病救治中心为支撑、各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为基础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季度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在省政府印发《安徽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后,对全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相关工作进行摸底调查,率先推进省级及5个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

  第二季度:按照《安徽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省级及5个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提升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等相关工作;

  第三季度:按照《安徽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省级及5个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提升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等相关工作;

  第四季度:按照《安徽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省级及5个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提升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等相关工作。

  

  监督方式:联系电话 0551-6299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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