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有力指导下,我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大力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和执业人员依法执业,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制度建设不断深入,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监管不断完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为美好安徽、健康安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握核心要义,坚持率先突破,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方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线,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坚持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召开36次党组会议和26次主任办公会听取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审批等重大事项工作汇报;主要负责人落实“述法”要求,严格对照述法内容,逐条检视剖析,全面自我总结,将自我总结作为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及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安徽省“十四五”健康规划》,将法治工作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强化卫生健康工作法治保障。
(二)坚持简政便民,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一是提速增效,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省本级权力清单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制定全省统一的目录清单、标准化清单、实施清单,动态完善省本级实施清单,实现权责清单与目录清单关联,公共服务清单与目录清单关联,标准化清单与目录清单一致,实施清单与标准化清单一致;省本级权力清单所有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行四级办理深度,100%“全程网办”;全面推行7×24小时不打烊服务,203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线皖事通移动端,并关联长三角政务地图,实现“掌上办”和“导航办”。二是对标对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2021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除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外,其他独立设置的各类医疗机构登记权限下放至市县;进一步优化我省医疗机构和医师准入。全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到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进一步压缩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登记、医护人员注册等审批时限。三是探索创新,支持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等10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全面对社会资本放开,鼓励上述医疗机构集团化、连锁化发展;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精神、妇产、儿科等紧缺专科医疗机构;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限制,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积极探索三级综合医院分阶段登记模式,首次对安徽中科庚玖医院按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标准的60%予以登记,拟核准该医院以328张床位先行执业。
(三)坚持服务大局,制度引领作用日益凸显。一是卫生健康立法工作再有新进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修正草案)》已提请省政府审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已形成修改草案第四稿,待《传染病防治法》修改出台后继续推进;开展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立法调研。二是卫生健康标准建设再有新突破。成立了第一届安徽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台了《安徽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规程》。完成《健康体检机构护士服务规范》《智慧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指南》等13项标准编制并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实施。2021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卫生健康委共同提出智慧药房建设立项申请,由我委组织省立医院起草,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统一发布长三角区域《智慧药房评价体系》标准,开创了长三角地区协同开展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的先河。三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再有新加强。做到立改废释并举,严格落实备案制度。摸清委机关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底数,开展了涉及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领域、长江领域保护、教育评价改革、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行政处罚、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省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提出废止建议3件,宣布失效建议7件。向省政府报送规范行文件备案8件,无规范性文件超越权限,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四)坚持程序规范,依法决策水平稳步提升。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所有涉及立法、合法性审查、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均由委主任办公会和党组会议集体审议。2021年,共组织了行政许可听证会和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2次,完成了37件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召开了36次党组会议和26次主任办公会听取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事项工作汇报。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选优配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事项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参与我委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同时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专业优势,降低诉讼和复议风险,提高效率。2021年,律师参与合同审核15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份,代理民事诉讼1件,行政诉讼1件,无行政败诉案件发生。
(五)坚持从严从硬,行政执法效能显著增强。聚焦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发力,夯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实现“三项制度”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全覆盖。2021年,已完成了4件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双公示信息793条。二是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印发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机构自治责任、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挂牌督办重点案件等22条具体措施,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三是深入推进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了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专项执法检查、全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专项核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等各项活动。四是做好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以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学生近视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教学生活环境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维护师生健康。开展了农村集中式供水专项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2021年,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各类单位104108户次,查处违法案件5591件,罚款2926.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2.6万元,吊销许可证18件。
(六)坚持强化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规范。一是建立健全部门工作规则,督促依法行政。制定了《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规则》《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159件人大议案、125件提案全部按时办复。三是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落实行政执法监督。2021年组织省、市专家对全省选送的79份案例开展案卷评查,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了6个优秀案例,其中5个被国家评选为优秀典型案例。形成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制度,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四是主动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委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参加行政应诉。2021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无败诉案件发生。
(七)坚持多措并举,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职责分工、办理程序和具体时限,进一步完善委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内部协调和责任追究机制。2021年,我委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件,其中2件通过先行调解的方式,促成申请人撤回申请,做到了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不予受理1件。在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对各地及相关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对发现违法行为,均明确提出审查建议,并监督纠正落实,有效化解卫生健康行政矛盾纠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依法执业。二是依法依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2021年委机关信访部门办理省委督查室转办人民网省委书记留言95件次,省长热线件265件次,省卫健委委主任信箱3101件次,群众来信241件次,群众来访487批次,登记转办群众来电2件次,群众电话咨询及一般投诉类约4700件次,12320卫生热线2017件次。所有信访件均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升。一年来,未发生20人以上进京群体访,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不良影响和极端恶性事件,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舆论负面炒作的情况。
(八)坚持宣教先行,法治氛围营造更加浓厚。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2021年,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4次。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组织党员干部赴包河区法院旁听案件庭审,通过真实案件促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干部法治教育专题学习,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全年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11次。三是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全年共组织“12·4宪法宣传周”“职业健康法律宣传周”“中医药宣传周”“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6·14世界献血者日”等集中普法活动10余次、法律知识测试竞赛5次、法律法规相关培训班4期;利用省司法厅“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漫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契机,积极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评选出卫生健康系统优秀法治作品18件。通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将法治文化、法治精神融入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生活,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整体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处室单位、市县卫生健康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立法积极性不高;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尚未起步。二是地方立法体系不完备,存在空白并严重滞后。国家现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法》《疫苗管理法》等14部卫生健康法律,还有行政法规38部,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0多部,而我省仅有9部法规、8部规章,与上位法不匹配,数量明显较少。三是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载体、形式不够多样,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性、引领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法律专业人才还比较短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针对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把握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规章。贯彻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加快推进我省公共卫生立法步伐,做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的制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修订等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制定“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我省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提出重要任务、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强化标准制定工作,保持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将业务工作同标准工作紧密结合。
(三)探索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为增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治理能力,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和服务水平,探索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能力建设。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力争形成法制机构健全、制度机制完善、依法执业规范、保障措施有力、法治工作高效、内外和谐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体系。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矛盾。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指导基层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行政矛盾纠纷、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申报,明确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创建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步骤、工作措施及要求,落实落地落细相关措施,有序有效开展创建工作。
(六)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安徽省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创新宣传方式,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民卫生健康法律意思。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和人员,以及社会公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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