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试用平台刷单套路: 表面称“0元购”,试用削皮刀却帮保温杯刷单

时间:2021-11-26 18:24:09 作者:

  在购物中,高销量往往是消费者做出消费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正因如此,虚假交易的刷单应运而生。刷单已非新现象,但屡屡严打之下仍未根绝。南都记者近日再次对刷单产业链开展调查发现,一些所谓试用网站名为试用,实为刷单,明明提供平台为商家招揽刷手刷单,对外却称是“0元购”。刷手想领取“试用品”,需完成平台指定的刷单任务,在电商平台先行垫付资金购买商品,完成搜索、收藏、加购、咨询客服、好评一系列操作后,才能获得返额及佣金。这就是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网络虚假宣传典型案例时曝光过的“拍A发B”刷单套路。律师人士称,以试用为名而行刷单之实,已涉嫌违法。

   

  试用网站藏猫腻 0元购吸引试客

   

    “走SK,用力帆,不可花信”,在一个刷单QQ群里,这样的刷单黑话每隔一会就会弹满整个窗口。所谓SK,就是“试客”,用力帆则是“佣(金)立返”,不可花信的意思是不可用花呗和信用卡。这段黑话其实是商家发布刷单任务招揽刷手的招募帖。

   

    南都记者联系了群内多名商家,对方均发来一个所谓“试用”网站的链接。点击后,能看到是某款商品的申请试用页面。这些试用网站发布的试用品多为价值不高的小商品,大多打着“0元购”的名头,称用户只要注册,在相应商品下点击申请,通过商家审核即能免费试用,试用后无需退还。

   

    天底下真有这么便宜的事?一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透露,这些试用网站说白了就是刷单平台,领取试用品的前提是完成“做单”任务,也就是刷单。该人士称,刷单就是伪装真实交易,要有真实的购买账户、交易流水和物流信息,账户、流水好办,而物流信息以往常通过购买单号或“空包”来生成。但随着电商平台严厉打击刷单,稽查系统越来越严,因应刷单需求,一条挂着试用之名实则行刷单之实的产业链由此产生。

   

    为了验证这些平台的猫腻,南都记者选择了两家试用网站暗访一探究竟。

   

    记者实测 试用削皮刀,却帮保温杯刷了单

   

    在一家“123×××试用网”的平台上,发布了多款试用商品。记者发现,不同商品对应不同的电商平台,打开试用申请页面能发现“搜索”“口令”“收藏”“加购”“货比”“见底”这类字眼。

   

    记者注册后便被拉入平台的运营群。群内的教程显示,用户要申请试用需绑定电商平台的账号。记者了解到,有些商家为了应对电商平台的稽查,会对刷手账号提出要求,比如不能是“新号”“降权号”,甚至会对账号的年限、账号注册的性别有相关要求。

   

    记者随机申请了数款商品的试用,其中有商品试用通过了商家审核,完成任务即可领取试用品。怎么做任务?根据平台页面提示,需在某电商平台找到发布试用商家的店铺,并按商家要求模拟真实购买过程完成如收藏、加购、与客服聊天等在内的一系列操作,最终下单,生成的订单号也要填写在试用网站上。

   

    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试用平台的刷单套路分为两种:一种是“拍A发A”,即拍什么发什么,试用品跟刷单的商品相同;一种是“拍A发B”,即试用品与刷单的商品不同,刷单时在电商平台购买了商品A,但商家会给你发试用品B。两种情况均需“试客”垫付,在确认收货并给予商家好评后才能返还金额,并获取一定的奖励佣金。

   

    记者在“123×××试用网”成功申请试用一款削皮刀。根据页面指示,需要刷单的是某电商平台上一家店铺的一款保温杯产品。该店铺为个人店铺,粉丝100多人。记者按照要求完成流程后下单。次日,该商品发货。据物流信息显示,商品实际发货地为浙江义乌,而非电商平台上显示的发货地浙江金华。11月8日,记者收到了该包裹,打开后发现里头是试用品削皮刀,而非下单的保温杯。也就是说,这是“拍A发B”的刷单套路,记者确实领取了试用品,但最终增加销量的不是削皮刀,而是商家想要为其刷单的保温杯。

   

    完成下单后,记者需完成好评,并在平台上提交所谓的“试用报告”才能返还此前垫付金额,此外还可获得额外赠送的100积分。根据平台指引,积分可兑换成话费或现金,兑换比率为100积分兑换0.95元。在一个运营群内,有平台工作人员称,新用户完成首单奖励8元,老用户累计5单奖励5元,有用户称已领到奖励。

   

    另一个试用平台“试客××”对外自称通过免费试用活动帮助商家打开知名度。但记者实测发现,该平台同样存在“拍A发B”的刷单套路。

   

    记者浏览发现,“试客××”平台提供试用的多是手套、保鲜袋、洗碗布等价格较低的日用品。记者在平台App上申请了一份海绵洗碗布试用机会,原本看不到内容的商品详情页一下子变成了“试用详情”。记者被要求进入某电商平台,搜索一款定制门牌,按要求下单支付,再将订单单号粘贴到“试客××”平台的订单列表中,平台核实后会返还支付金额。

   

    试用页面特意要求,禁止在电商平台提到“试客××”“免费试用”。记者在某电商平台完成下单任务后,收到的不是门牌,而是试用平台上的试用品海绵洗碗布。在平台客服QQ交流群中记者注意到,不少“试客”会员在群中交流试用申请心得,有会员称遇到“拍睡衣发了一包沙子”“拍A发烂东西”的商家。

   

    “试用”网站如何营利?商家发布刷单活动需交钱

   

    这类试用网站如何赚钱?南都曾暗访调查一家名为“51领啦网”的网络刷单平台,其模式如出一辙。公司原内部员工称,网站通过为商家提供刷单运营服务收取费用,同时对商家奖励的佣金抽水牟利。因为商家通过平台打钱给刷手,平台掌握的现金流相当可观。据透露,“51领啦网”背后的公司并不大,近50人的规模,每个月的纯利润最高时可达两三百万元。

   

    “123×××试用网”网站人员则向记者介绍了商家入驻的相关服务,表示商家VIP3888元,普通3000元,“免费发布试用活动,享受一年的店铺运营服务,运营资料礼包”。而“试客××”平台也向入驻商家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分为多个级别,VIP级别为998元/年,单笔活动的推广费还要另算。

   

    不过,记者在试用平台运营群上看到,有刷单商家称,“会查,很严的,我以前的销量全删了。”有网店店主告诉南都记者,一些电商平台对刷单行为打击尤为严厉,如果查到商家异常订单超过一定数目,就会罚得很重,刷单其实得不偿失。

   

    律师说法

   

    “刷单炒信”涉嫌违法

   

    2018年5月,南都曾起底网络刷单平台“51领啦网”。2020年4月10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通报,广州海珠警方依法查处了涉嫌非法经营的广州领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领啦网”网站注册运营公司),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冻结了相关涉案资金。根据通报,海珠警方初步查证了该公司利用其注册的“51领啦网”网站,吸纳电商、个人缴费注册会员,并通过其网站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通过在购物网站上进行虚假交易,给予虚假好评的方式获利,涉嫌非法经营。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调查,网络刷单行为呈现出了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跨地域性等特点。”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接受南都采访时认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明确将刷单定为违法行为,并规定了具体的处罚细则。如果存在刷单行为,无论是自己实施还是引导他人操作,均涉嫌违反法律的规定。

   

    邓刚表示,有些平台虽以试用名义为商家开展营销活动,但如果商家的商品试用活动信息不透明,且实际的试用商品和提供商品、服务的实际主体与宣称的主体不一致,或者利用其他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下单,则可能涉嫌存在刷单行为。

   

    邓刚认为,虽然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但刷单行为成本较低,却往往能给商家带来高收益,此外该行为具有隐蔽性、可再生性,让刷单难以从源头上彻底根绝。“我们期待,随着互联网经营市场监管制度以及‘刷单’惩戒机制的完善,刷单违法成本的提高,以及商家诚信经营意识的增强,刷单行为将会进一步得到有效控制。”

   

    南都记者调查“双十一”隐私信息被转卖:有人叫价1元四条 贩子每晚“上新”个人购物数据

   

    “双十一”购物节已落下帷幕,你的包裹到手了吗?你可能没有想到,只是一次购物,你的个人隐私信息便可能面临泄露风险。近日,南都记者调查发现,有黑产团伙收集网购信息和快递面单照片信息打包转卖,不法分子买来隐私数据后分门别类,用于炮制“快递丢件”或“网购退赔”骗局。网上甚至有人专门提供网购诈骗短信群发业务,诈骗短信编辑成型,统一通过境外电话发送,只待有人入局上当。

   

  疑因网购信息泄露 有UP主被骗16万元

   

    此前,多地出现“快递丢件”和“网购退赔”骗局,均与网购信息和快递面单的泄露相关。

   

    今年9月,有视频网站UP主自述遭到“快递丢件”电信诈骗,30分钟内被电话诈骗16万元,引发网友关注。据其讲述,诈骗团伙自称快递公司客服,表示快递丢件需向她赔偿。该UP主称,一开始她还有防备之心,但在对方报出姓名、快递单号后,所有的疑惑就打消了。随后该UP主就被一步步诱导,最终被骗转账16万元。

   

    “网购退赔”骗局也时有发生。近期多地警方通报有市民遭遇此类骗局,有人被骗多达6万元。此类骗局中,事主往往接到自称电商平台客服电话,对方称其网购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已被多次投诉,要为其退款,从而骗取银行账户信息和登录交易验证码。

   

    多名事主提到,之所以会上当,是因为对方能准确说出自己的收货名称、收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快递单号。

   

    记者调查:网购个人信息被叫卖0.25元/条

   

    这些泄露的信息从何而来?南都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在网购时留下的个人信息或存在泄露风险。在某即时通讯软件上,记者发现多名叫卖网购信息的信息贩子。在其口中,个人信息多被称为“数据”或“料子”。“实时源头,一手网购数据”“三网、地区、年龄、号段人选,过滤空号、风险号、沉默号”,不少贩子在兜售时会用这样的“黑话”招揽买家。

   

    记者发现,大量信息被打包转卖,其中含有姓名、电话号码,有的还包含具体地址。从其标注的标签显示,有的信息泄露来源疑似为网购平台,个别还特意写明是来自某网店。这些个人信息,每条低至0.25元到2元。此外,消费者近期的网购“数据”也被买卖,“订单日期越近,价格越高”“每天可出产数据百万条”。有一贩子声称,自己手头有“双十一”购物数据,开出0.25元一条的价格。

   

    根据贩子向记者展示的两份“数据样本”截图,其中一份有30多条消费者信息,这些个人信息包含姓名、所在地、电话号码以及疑似信息流出的网络平台。另一份样本则是一份文本文档,包含了16条消费者个人信息,显示均来自一家婴儿纸尿裤品牌直播间。

   

    根据样本上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了数名消费者,告知对方信息泄露的风险。其中,一名男士向记者表示自己的购物地址与记者看到的信息相符,但并不清楚自己的信息已遭泄露。记者又联系上两位女士,不过在听到与自己相关的购物信息后,便迅速挂断电话。

   

    早上的快递面单信息当晚即被“上新”

   

    网购商品发货后,需贴上快递面单,由快递运输派送。一张快递面单,通常含有许多个人信息。虽然目前已有部分快递公司对面单上隐私信息进行了加密处理,但为了派件方便,大多数快递面单上的收件人信息仍能一览无余。面单上的这些隐私数据,也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

   

    在某即时通讯软件上,南都记者发现许多销售快递面单照片的帖子。11月8日,一名发布帖子的面单贩子向记者展示了数张快递面单照片。面单上的信息显示,寄送商品均是某款美妆护肤品,由某短视频平台商家于当日上午从广东汕头发出,寄往多地。记者注意到,面单照片上的收件人信息已被遮盖,对方称只有付钱才能看到完整信息。对方警惕性非常高,声称可一次性提供3200张快递面单,但交易必须通过一款境外支付平台。

   

    另一名为“实时快递”的面单贩子同样在上述通讯软件叫卖,“每天晚上19~24点订货,第二天早上发货,每次发货后数据会删除,请注意保存。”对方公开展示了多张快递面单照片,其中一张照片上的信息显示,该快递于11月4日从佛山顺德寄出,收件人是肇庆市的一名男性。记者联系上这名收件人,他表示还不知道自己的信息已被泄露。同时,记者翻查该面单贩子的聊天记录发现其在9月25日也群发过一张面单“样品”,为一张9月23日发往湖北黄石市的快递面单,记者同样联系上了该收件人,对方表示不清楚自己的个人信息已经成了别人交易的“商品”。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面单贩子每天晚上才会“上新”,原因可能在于每天傍晚5点到6点间一般是网点揽收快递集中扫描的时间。

   

  面单信息被分类研究

   

  群发诈骗短信成产业链

   

    有卖面单,就有收面单。“长期收购实时快递面单,母婴类,化妆品类,车载类,宝妈类......”记者在某即时通讯软件看到了多条“收面单”帖子。

   

    “一张没签收的面单3到4块,签收的没有用。”一名收面单的人员称。另一名收购面单的人员则称,“收来做‘网络营销’,长期合作,有多少要多少。”记者质问是否打算把收来的面单用于诈骗,并指出该行为违法时,这些不法分子却表示“你拍面单就行其他不用管。”

   

    记者发现,这些不法分子一般会将面单上的信息分门别类,常见的有母婴类、化妆品类、白酒类、宝妈类等等。此前,有反诈中心民警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通过快递面单上的信息,不法分子可能借此找到收件人的微信、支付宝、微博账号,还能勾勒出收件人的“画像”,分析出其消费习惯、经济能力,进而“量身定做”诈骗话语,以博取受害人的信任。

   

    记者了解到,诈骗团伙甚至会根据不同消费人群的特点以“转化率”进行定量分析。所谓转化率,说白了就是上当概率。在他们看来,“宝妈”“赌博粉”“炒股粉”就属于转化率高的人群。

   

    拿到网购信息后,向消费者发送诈骗短信是不法分子最常用的诈骗手段之一。在这条黑色产业链条上,各个环节甚至出现了“分包”业务——有人专门提供网购诈骗短信群发业务,这些短信甚至都已编辑成型。

   

    “您在我店的单已确认收到,请加登记员:XXXXX,送您暖风机一个,活动次日结束。”这是某诈骗短信服务商向记者展示的一条诈骗短信模板。记者了解到,不法分子会编造同城交友、好评送礼、刷单兼职、网贷各类骗局,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发起诈骗。

   

    记者同时调查发现,诈骗团伙会选择一些所谓的“国际线路”,通过境外电话将短信发至消费者手中。有的诈骗短信服务商甚至会备注哪条线路适合发什么内容、发给手机号码属于哪类运营商的消费者、最高可发多少条短信。

   

    11月12日,在记者暗访过程中,一名诈骗短信服务商向记者称,“双十一期间满量,暂时发不了。”另一名则表示发短信0.45元一条,“可选多个境外线路发送,一次最高可发200万条。”

   

    谁泄露了信息?多方均可能是源头 

   

    这些网购隐私信息是如何泄露出去的?网购行为发生的电商平台、网店本身、快递公司、快递网点及快递人员都可能成为泄露个人信息的源头。早前,有电商平台、快递公司曾发生过因系统安全漏洞或行业“内鬼”而出现信息泄露的事件。同时一些披露的案件显示,快递网点人员手拍面单进行倒卖也时有发生。此前,浙江警方就披露了一起获取快递面单进行非法牟利的案件,不法分子通过应聘临时工进入快递公司,利用职务之便,在整理快递包裹时偷拍快递面单照片,汇总整理后在网上销售。

   

    有反诈骗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除了“黑客”攻击以及买卖快递面单导致网购订单信息泄露,还有一部分信息来源于商家的第三方软件系统。“商家会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仓库、订单管理,如果第三方软件厂商的技术能力不足,就容易将接触到的用户数据泄露。”

   

    律师说法

   

    盗用个人信息涉嫌犯罪 电诈最高可至无期徒刑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益律师廖建勋告诉南都记者,“我国《刑法》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达到一定标准的,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进行买卖牟利,就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依据《刑法》,侵犯公民信息的人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实施诈骗,按照《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廖建勋同时表示,根据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获取或处理个人信息的平台、公司或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处理公民的个人信息,如果因管理不善导致用户信息泄露,并引发个人财产损失等后果,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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