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 备注 |
076478684Q/2020-00284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沪卫职健〔2020〕25号 |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备案的质量控制工作,有效确保企业申报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提高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通过公开招标和专家评审,我委决定成立上海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质控中心,挂靠在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
1.制定相关专业的质控标准,经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后公布实施;
2.组织本市相关专业人员成立质控队伍,并开展质控培训;
3.制定相关专业质控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质控督查,反馈督查结果;
4.对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备案工作进行指导;
5.对质控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指导,督促企业落实质控督查整改建议,追踪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质控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情形应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6.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相关专业的质控信息资料数据库;
7.对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和论证,为市卫生健康委决策提供依据;
8.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质量控制中心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主任:顾沈兵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院长
技术负责人:王祖兵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书记
秘书:李克勇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卫生检测中心副主任
联络人:李克勇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卫生检测中心副主任
联系电话:62672200
联系地址:中漕路94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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