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 备注 |
076478684Q/2020-00015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沪卫药政〔2020〕001号 |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确定2017年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的通知》(沪卫计药政〔2017〕5号)及《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要求(试行)》的整体工作安排,我委于2019年12月组织专家对2017年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进行了验收评审。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我委审定和公示,同意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等5家市级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通过验收评审,决定授予其药剂科“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称号。
希望上述市级临床药学重点专科进一步加强专科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临床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我委将对各市级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实行开放式动态管理,确保上述专科始终在上海乃至全国保持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单位名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
附件
2017年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单位名单
1.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2.上海市儿童医院
3.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4.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5.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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