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动态简报(2021年 第13期)

时间:2022-04-08 22:22:54 作者:佚名

  目 录

  * 绥化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专项执法检查

  * 同江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加大诊所疫情防控巡查监督力度

  * 鹤岗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检查

  * 深入水厂调研指导 保障饮水卫生安全

  

  绥化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专项执法检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卫健委《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1年4月9日刘义君支队长带领执法人员对绥化市第一医院同康院区、绥化市中医医院、绥化市人民医院、绥化万康医院的新冠疫苗接种点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组从接种单位资质、房屋及功能设置、接种人员管理、疫苗和冷链设备、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等九个方面开展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并就持续夯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统筹疫苗接种工作与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

  刘义君强调,在绥化市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是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面夺取疫情防控胜利的关键环节,对于形成免疫屏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至关重要。为切实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加强预防接种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排查疫苗接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科学化接种管理,合理划分接种区域,实现业务流程单向流动,避免交叉往返,精准化配置接种设备,规范化配备接种单元人员和医疗救治单元,标准化各功能标识,宣传健康知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置医疗废物。三是强化预防接种风险管控。加强疫苗冷链配送管理和疫苗全程追溯管理,对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实施严密管控。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对疫苗接种单位(临时接种点)人员、接种操作流程、冷链设备和温度监测管理、消毒设施等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人员管理、疫苗管理、异常反应管理,保证合理布局、分区明确、科学引导、有序进行。五是严格执法,建立台账。各地要加大承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不落实、操作不规范和设施配备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和高质量实施。六是科学开展疫苗宣传工作。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及疫苗接种政策宣传,对接种人群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应注意的事项等进行科普宣传,增进群众对疫苗的认识和了解,为疫苗接种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居民充分正确地认识疫苗接种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筑牢健康屏障。

  目前,全市共有207个接种门诊、27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7个临时接种点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绥化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李春杨供稿)

  

  同江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加大诊所疫情防控巡查监督力度

  近日,同江市在疫情防控巡查中查获一起非法行医案件。违法嫌疑人员在某小区一处隐蔽门市内对患者进行输液治疗,该场所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于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行为的非法行医行为。检查人员随即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证据采集,下达执法文书,对非法行医行为予以取缔。案件审理结束后,将在全市范围进行公开曝光处理,视情节将涉嫌违法人员纳入失信人员管理,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连日来,同江市卫健部门深入推进“蓝盾护航”工作,不断加大专项执法力度,卫生监督部门出动人员786人次,持续对141家医疗机构首诊负责、预检分诊、院感防控、发热药品下架等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8家疫情防控能力较弱的个体中医、中西医结合及内科诊所暂停对外开放,依法查封违规私人诊所1家。同时,加大口腔诊所测温登记、个人防护、环境消杀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对集市“江湖医生”“黑诊所”无证经营、“打非针”等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江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毕慧聪供稿)

  

  鹤岗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严格监管,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安全底线,近日,鹤岗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鹤岗市6家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签发机构的签发人员资质、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台账、首次签发、换发登记、换发证明材料、废证登记及保管、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保存、“两锁三铁”制度落实、新生儿父母及其他监护人领取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内容。

  检查发现个别单位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加盖不规范、领回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未存放保险箱、签发好的证件归档不及时、印章存放不上锁、签发人员及领证人员未随即签字等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在检查中未发现有变造、买卖、开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阶段,我们将对专项检查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跟踪整改情况,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梳理共性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鹤岗市卫生监督局刘欣佳供稿)

  

  深入水厂调研指导 保障饮水卫生安全

  —牡丹江市卫健委“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行动

  为了保障我市旅发大会期间饮水卫生安全,全面预防介水传染病的发生,7月6日上午,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吴叶、牡丹江市卫生监督所党总支书记、所长周悦昌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一行,在牡丹江龙江环保供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熊云的陪同下,来到牡丹江龙江环保供水有限公司第一、四水厂,开展调研和卫生监督工作。

  在一、四水厂净化车间,吴叶副主任、周悦昌所长边查看水质净化设施的运行情况,边详细询问了解水质净化、消毒工艺流程、相关技术要求、净水剂、消毒剂的投加使用情况、从业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和水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预案制定及处置情况。熊云同时介绍了一、四水厂的建厂历史、日供水能力、供水范围、执行标准、应急演练以及日常卫生管理情况。

  在水质检验室,熊云向吴叶副主任、周悦昌所长介绍了两个水厂的水质检测能力、水质检测项目、水质检测频次,以及牡丹江龙江环保供水有限公司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开展情况,卫生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水质检测设备、检测试剂和水质检测结果报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调研和监督工作结束后,卫生监督员依法对一、四水厂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此次调研和卫生监督工作是牡丹江市卫健委、牡丹江市卫生监督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内容之一。下一步,按照牡丹江市卫健委安排部署,牡丹江市卫生监督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水厂从业人员进行《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为确保旅发大会在我市顺利召开进一步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牡丹江市卫生监督所孙喆供稿)


原文链接:http://wsjkw.hlj.gov.cn/pages/61121fa612c15b779354fddc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