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动态简报(2021年 第24期)

时间:2022-04-08 21:31:30 作者:佚名

  目 录

  

  * 加强防控督查 筑牢防控之基

  * 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开展节前公共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 漠河市卫生监督局对全市公共场所经营业户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 深入供水单位调研 保障饮水卫生安全

  

  加强防控督查 筑牢防控之基

  为巩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场所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牡丹江市林口县卫计监督局8月份对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督导检查。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提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

  开展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林口县卫计监督局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谋划、合理安排监督执法人员,结合日常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双随机”抽检,加强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全面梳理疫情常态化防控中的漏洞短板,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是否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发热门诊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等。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补齐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切实发挥好疫情防控的中坚作用。

  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林口县卫计监督局深刻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统筹安排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公共场所卫生开展了重点的现场监督巡查。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无疏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重点查看商场超市、长途汽车站候车室、宾馆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查看各场所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及相关防控工作台账情况,环境消毒、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顾客体温检测点设置、场所通风、换气情况;宾馆酒店内疫情防控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状况登记及健康体检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更换等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的制定,环境卫生是否符合卫生规范等进行了全面周密的监督检查。

  截止到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316家;公共场所128家,下发整改意见书43家,已整改43家,停业整顿30家。

  林口县卫计监督局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宗旨意识,强化使命担当,时刻绷紧疫情防控督导之弦,始终保持对医疗机构、各类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各项举措,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对检查发现问题单位开展回头看,落实问题整改到位,涉嫌违法违规的严肃依法处理,切实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保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不解除,监督不停止。林口县卫计监督局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疫情防控常态化督导检查相结合,持续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卫生监督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标准,不断夯实防疫基础,巩固防疫成果,筑牢防疫城墙,为全县人民健康安全保驾护航。(牡丹江市林口县监督执法局王维利供稿)

  

  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开展节前公共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切实保障节假日期间重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为双鸭山市群众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蓝盾护航”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9月9日-16日,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主管领导带队,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定对象的方式,对双鸭山市尖山区区域范围内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和供水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结合节假日期间公共场所消费特点,重点检查了商场、超市、影剧院、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和集中式供水单位等19家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的持有和公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集中空调通风设施清洗、消毒及运行情况,公共用品用具及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情况、场所人员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等情况。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9份,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监督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责令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进一步提高了经营单位的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下一步,双鸭山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并对存在问题单位开展“回头看”。同时,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美好生活需要,为大家创建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到公共场所消费时,要注意经营者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量化分级管理标识等。发现公共场所存在卫生问题,消费者可向当地卫生健康监督部门反映。(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张薇供稿)

  

  漠河市卫生监督局对全市公共场所经营业户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为进一步做好漠河市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规范市内住宿、美发、洗浴等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压实四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学习贯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近日,漠河市卫生监督局组织开展了面向全市所有公共场所的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和模拟应急演练。

  漠河市卫生监督局采取现场网络视频授课的形式,宣贯政策法规公告、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对全市150余家公共场所执行疫情防控“三宝”政策(扫码测温带口罩)、店内消杀通风、专间专用、场所消毒频次、消毒液配比、垃圾处理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细致、规范的培训,要求各公共场所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事项,落实四方主体责任。同时,漠河市卫生监督局现场模拟演练出现核酸检测疑似阳性人员,启动应急预案,并接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后,如何对公共场所开展快速排查,对场所内出现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场所如何管控、流调;如何规范安全统一做好核酸检测、开展全面消杀等流程进行规范细化。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场整改,现场完善,务求各个环节不出现问题。

  下一步,漠河市卫生监督局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继续对公共场所防疫措施落实、重点人群排查等环节进行监督,引导加强行业自律和从业者的相互监督约束,确保漠河市宾馆住宿业、美发洗浴行业各项业务工作有序进行,保障辖区人民健康安全。(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卫生监督局陈柄光供稿)

  

  深入供水单位调研 保障饮水卫生安全

  近日,牡丹江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周悦昌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一行对市区5家二次供水单位和2家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了调研检查指导。

  调研检查组先后来到曙光新城、春晖园小区、凤凰城小区等居民小区和江南开发区,对小区内二次供水和江南泵站的卫生管理情况开展调研检查指导。调研中,周悦昌局长一行详细了解了各单位《传染病防治法》、《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查看了水箱安全防护措施、专间专用、设施设计、卫生许可证持证、管供水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涉水产品索证、水污染应急预案和水污染报告制度制定、水箱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等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做了认真介绍,并出示了相关材料。

  在爱民区丰收村、大砬子村,调研检查人员重点查看了村内供水泵房和供水水井的周围环境、净化消毒设施的设置和运转、水质检测等情况,并详细询问了日常卫生管理情况,据丰收村管供水人员介绍,今年5月,三道关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水井水质进行了卫生检测,并向调研组出示了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质检测报告。

  调研检查中发现,各单位高度重视供水卫生管理工作,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能够积极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及《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相关卫生要求,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在调研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调研检查组向相关单位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定按照调研检查组的指导意见落实好相关工作,共同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此次调研检查工作是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任务之一,旨在进一步强化城区二次供水、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宣传生活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两天调研检查指导,进一步提升了相关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为牡丹江市二次供水、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夯实了基础。下一步,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我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牡丹江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王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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