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立医院2021年上半年医疗费用指标监测报告

时间:2022-04-08 21:16:35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委《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重点指标监测和发布制度的通知》(辽卫发〔2016〕13号)要求,现将全省公立医院2021年上半年相关医疗费用控制重点监测指标予以公布。

  一、指标解释

  此次发布的全省14个市医疗费用增长情况相关数据为区域公立医院医疗总收入和医疗费用增长率,主要反映全省各地区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

  二、数据基本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全省区域内公立医院总收入为432.29亿元,医疗费用增长率为23.12%,较2020年上半年-17.39%的增长率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省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等均大幅度下降,2021年新冠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公立医院门诊就诊人次和出院人次逐步恢复正常,因此与2020年相比较的医疗费用增长率参考意见较小。与疫情发生前的2019年医疗费用相比,医疗费用增长率为1.70%。表明我省医疗费用控制在较好水平,全省14个市中,9个市的医疗费用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铁岭市、阜新市、沈阳市、抚顺市、营口市医疗费用为负增长,但盘锦市、丹东市、葫芦岛市、锦州市医疗费用增长率上升明显,需引起关注,加强管理(相关数据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上半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相关数据统计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sjk.ln.gov.cn/wst_xxgk/wst_ywpd/wst_tzgg/202108/t20210818_42318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